

这意味着,只要我们愿意,我们现在就可以对日本发动军事行动,而且完全是合法的。
为什么这么说?
1971年联大第2758号决议明确指出:“联合国大会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在联大第2758号决议通过后,联合国官方文件对台称谓均为“台湾,中国的省”。联合国秘书处法律事务办公室出具的法律意见也强调,“联合国认为,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没有独立地位。”“台湾当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
……
用大家都看得懂的话说,那就是:联合国已经明确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盘踞于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只是一个地方叛乱政权。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
既然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那么任何联合国成员在没有得到中国政府的同意下就武力介入台海,那就等同于“侵略”。

那么,是不是必须要等到日本武力介入台海才会构成对中国的侵略呢?
不!
联合国在“敌国条款”中明确规定:德意日等法西斯或军国主义国家的任何一国有再次实施侵略政策的任何步骤,中法苏英美等联合国创始成员国有权对其直接实施军事行动,无须安理会授权。
何为“侵略政策”?
这个范围就非常广了。
狭义上的“侵略政策”就是指直接武装侵略,但广义上就太多了,政治颠覆、经济掠夺、文化渗透等都可视为“侵略政策”。比如,干涉中国内政也可视为间接侵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