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斩杀线”并非孤立现象,而是整个西方世界的普遍做法。

它是西方500年来宗教、政治、经济、思想共同演进的产物,是一套以排他、筛选、淘汰、清除为核心手段的操作系统,对内制造“可清除”人口,对外斩杀“可牺牲民族”。

西方从宗教的排他性、国家定义的民族化、《契约论》的精英化、马尔萨斯《人口论》的冷血化、“优生学”对“劣等人”的筛选标准化,再通过社会达尔文主义赋予暴力合法性,最终强化种族主义,给“白人优越论”建构了身份闭环,并在全球范围内划定“可牺牲民族”。

美国最想“斩杀”的,是中国所代表的另一种文明可能性:一条不靠掠夺、不靠排斥、以人民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因为中国的成功会推翻他们所鼓吹的“西方优越论”“西方中心论”“白人优越论”,这是它们不能容忍的。

第一章  奴隶贸易:“斩杀”初体验

跨大西洋奴隶贸易是西方“斩杀线”在全球尺度上的首次系统性实践。它不仅是经济行为,更是思想、神学与法律的合谋,为后续所有排他机制提供了原型。

宗教合法性:“异教徒”即“可奴役者”

15世纪,葡萄牙在西非扩张时,教皇尼古拉五世于1452-1455年间发布多份诏书,授权基督徒君主“征服、镇压并永久奴役所有撒拉森人、异教徒及其他基督之敌”。

教皇子午线

这一神学逻辑将非基督徒定义为“自然敌人”,其人身与财产可以被合法剥夺。此后,西班牙法学家维多利亚虽批评无端奴役,但仍承认若“野蛮人”拒绝福音或侵犯自然法,即可被正义战争征服为奴。这种“有条件奴役论”,为殖民者提供了灵活的道德借口。

法律建构:种族与奴役的身份绑定

为确保奴隶制永续,美洲殖民地从17世纪起立法将非洲血统与奴隶身份直接绑定。

1662年弗吉尼亚法案确立“母亲为奴,子女即为奴”;

1705年《奴隶法典》将黑人定义为“动产”,剥夺其基本权利,并授权白人可以随意惩罚甚至杀害奴隶而不受法律追究。

至此,奴役从临时状态变为种族世袭制度。

哲学与“科学”背书

启蒙时代的思想家们为种族奴役提供“理性”支持。

亚里士多德的“自然奴隶论”被复活;

休谟、康德等虽倡导自由,却宣称黑人“缺乏反思能力”;

18世纪,林奈、布卢门巴赫将人类划分为等级化“种族”;

19世纪颅骨测量学“证明”黑人脑容量小、智力低。

这些“知识”生产,使种族差异本质化、生物学化、不可改变化。

资本与契约论的共谋

讽刺的是,奴隶贸易的鼎盛恰与资本主义兴起和社会契约论传播同步。

洛克本人投资主要从事奴隶贸易的英国皇家非洲公司,却在其《政府论》中高呼“财产权神圣”,他的“个体”默认排除黑人。


美洲种植园经济为工业革命提供了原始积累:蔗糖、棉花成为原料与市场,奴隶劳动创造的利润转化为资本。正如马克思所言:“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奴隶贸易在西方思想谱系中具有奠基性地位:它首次在全球实践了基于种族的排他性逻辑,为种族主义、优生学、国际“斩杀线”提供了制度模板与思想原型。

第二章  西方国家观:排他性的俱乐部

现代西方对“国家”的理解,始于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所确立的主权国家模型。

该模型的核心在于三个要素:固定的领土边界、对内至高无上的主权,以及对外的独立自主。

这一模型的诞生,是对欧洲三十年宗教战争(1618—1648年)血腥混乱的回应。战争的惨烈使欧洲君主们认识到,若要维持秩序,就必须终结教皇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对各国事务的干涉,承认每个统治者在其领地内拥有最高权威。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事实上采纳了“谁的领地,谁的宗教”的原则。这一原则虽旨在保障和平,却无形中将国家与单一信仰、单一文化乃至单一民族绑定在一起。

国家不再是一个开放的、包容多元的文明容器,而变成了一个需要内部同质化的政治堡垒。

民族国家模型的排他性基因

18世纪末至19世纪,随着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的推进,“民族”的概念逐渐取代了“君主”成为国家合法性的新来源。卢梭的“公意”、赫尔德的“民族精神”等思想,共同催生了“一族一国”的理想。

这一理想看似民主,实则极具排他性。它预设了一个清晰、同质、排他的民族共同体作为国家的基础,任何不符合这一标准的群体——无论是境内的少数民族,还是境外的“异族”,都天然被视为威胁。

西方的民族国家模型在面对多民族共存时,往往陷入两难:要么强制同化,如法国的“共和同化”模式,要么走向分裂,如南斯拉夫的解体。其根源在于,它们的国家观是契约式和排他式的,而非文明式和包容式的。

国家是“有产阶级的俱乐部”

洛克、卢梭等人的社会契约论进一步强化了国家的排他性。他们将国家定义为个体为保护自身权利(生命、自由、财产)而自愿让渡部分权力所形成的共同体。

这里的“个体”指的是拥有土地、受过教育、信奉基督教的白人男性,妇女、无产者、黑奴、殖民地人民,统统被排除在这个“契约”之外。

因此,现代西方国家从诞生之初,就不是一个全民共享的家园,而是一个有产阶级的俱乐部。

国家的功能,首要的是保护私有财产权,其次才是提供公共安全与秩序。这种定位决定了其政策的天然倾向:当资本的利益与普通民众的福祉发生冲突时,国家机器往往会毫不犹豫地站在前者一边。

这种结构性偏袒,为日后“斩杀线”的出现奠定了制度基础。

对非西方世界的“文明等级论”

西方国家观的排他性不仅体现在内部,更投射到外部世界。

为了给殖民扩张提供合法性,18-19世纪的欧洲思想家们构建了一套“文明等级论”。

在这套话语体系中,世界被划分为“文明国家”即欧洲列强、“半开化国家”如奥斯曼帝国和中国、“野蛮部落”(非洲、美洲原住民)。

只有“文明国家”才配享有完整的主权,其余地区则被视为“无主之地”或“有待开化的对象”,可以被任意瓜分、占领和统治。

这套理论的影响深远至今。即便在后殖民时代,西方主流叙事依然习惯于用“民主/专制”“自由/威权”等二元对立的框架来评判世界。

这种评判标准,本质上仍是“文明等级论”的变体——它预设了西方模式的普世性和优越性,将任何偏离此路径的发展都视为“异常”或“威胁”。

中国作为一个成功实现现代化却又拒绝全盘西化的文明大国,自然成为西方“斩杀”逻辑的首要目标。

第三章  社会契约论:从克服恐惧到精英垄断

社会契约论是现代西方政治合法性的核心支柱。

霍布斯、洛克、卢梭分别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国家权力的来源与边界。然而,仔细审视他们的理论,我们会发现一个共同的盲区:他们都未能解决“谁有资格成为契约的缔约方”这一根本问题。

这一盲区,使得契约论从一种解放性的理论,逐渐蜕变为一种服务于精英统治的合法性修辞。

霍布斯的恐惧政治学

霍布斯在《利维坦》(1651年)中描绘了一幅“自然状态”的恐怖图景:在那里,没有法律、没有权威,人与人之间处于“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生命是“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的。


为了避免这种悲惨命运,理性的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将全部权利让渡给一个绝对的主权者——“利维坦”,以换取和平与安全。

霍布斯的理论贡献在于,他彻底否定了“君权神授”,将国家权力的来源从上帝转移到了人民的理性选择上。

然而,其致命缺陷在于,他将政治建立在纯粹的恐惧之上。在这种逻辑下,任何对主权者的反抗都是非理性的自杀行为。这为任何形式的专制统治提供了便利的借口。

更重要的是,霍布斯的“人民”是一个抽象的整体,他完全忽视了社会内部的权力分化与利益冲突。在他的模型里,不存在“多数人暴政”或“精英俘获”的可能性,因为主权者本身就是全体意志的化身。

洛克的财产权至上主义

洛克在《政府论》(1689)中对霍布斯进行了修正。他认为,自然状态并非战争状态,而是一种相对和平、自由的状态,人们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权。

政府的唯一目的是保护这些自然权利,尤其是财产权。如果政府违背了这一目的,人民有权推翻它。

洛克的理论更具自由主义色彩,对后世影响巨大。然而,其核心思想:财产权至上,也暴露了其阶级局限性。

在洛克看来,财产权是劳动的产物,而“劳动”主要指对土地的开垦和改良。

这实际上将广大的无地农民、城市贫民排除在“有产者”行列之外。他们虽然拥有生命和自由,但由于缺乏财产,其政治话语权微乎其微。

洛克的契约论,本质上是有产者之间的契约,其目的是保护他们免受君主和无产者的双重威胁。

在美国建国文献《独立宣言》中,“追求幸福的权利”很大程度上就是洛克式财产权的委婉表达。

美国宪法的设计,从参议院的设置到选举人团制度,处处体现了对“多数暴政”的防范,其真实意图是保护东部沿海的商业和种植园精英的利益。

卢梭的“公意”幻想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1762年)中提出了一个更激进但也更模糊的概念——“公意”。


他认为,真正的社会契约不是个体意志的简单相加,而是超越个人私利的、代表共同体整体利益的“公意”。服从公意,就是服从自己,因此是自由的。

卢梭的理想崇高,但其操作性极差。

“公意”如何形成?由谁来界定?一旦有人声称自己掌握了“公意”,反对者便很容易被贴上“自私自利”“背叛共同体”的标签。法国大革命期间的雅各宾派恐怖统治,正是以“公意”之名行专制之实的典型案例。

更重要的是,卢梭同样未能解决“谁属于共同体”的问题。他的“公民”概念,依然是一个排他性的身份。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他甚至暗示,某些民族因其地理和文化环境,天生不适合共和政体。

这种思想,为后来的种族主义和文化优越论埋下了伏笔。

契约论的异化:形式民主与实质排斥

进入20世纪,普选权的普及似乎实现了契约论的普遍化承诺。然而,资本的力量早已渗透到政治的每一个毛孔。

在美国,竞选资金、游说集团、媒体垄断共同构成了一张无形的网,确保真正的决策权牢牢掌握在少数精英手中。

普通民众每四年投下的一票,更多是一种仪式性的参与,而非实质性的赋权。

这种“形式民主、实质排斥”的机制,正是“斩杀线”的温床。

当一个系统只承认那些符合特定经济、教育、文化标准的个体为“完整公民”时,其余人便成了可以被牺牲的“冗余变量”。

他们的困境,无论是医疗破产、住房无着,还是司法不公,都被系统性地归因为个人失败,而非制度缺陷。

契约论在此完成了其最终的蜕变:从解放的号角,变成了冷漠的辩护词。

第四章  “人口论”的悲观主义:将阶级苦难归罪于受害者

如果说契约论为精英统治提供了合法性,那么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1798年)则为社会不平等提供了“科学”的解释。


马尔萨斯的核心论断是:人口增长呈几何级数,而生活资料(主要是粮食)的增长仅呈算术级数。因此,除非受到“积极抑制”(如饥荒、瘟疫、战争)或“道德抑制”(如晚婚、禁欲)的约束,人口增长必然会超过资源供给,导致普遍的贫困和苦难。

产生背景:为新兴资产阶级推卸罪责

马尔萨斯理论的诞生,正值英国工业革命初期。

圈地运动迫使大量农民离开土地,涌入新兴的工业城市。恶劣的工作条件、低廉的工资、拥挤的贫民窟,构成了早期资本主义的残酷图景。

社会改革者和空想社会主义者纷纷呼吁改善工人处境,这引起了新兴资产阶级的恐慌。

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恰好为资产阶级提供了一剂完美的“解药”。它巧妙地将结构性剥削所造成的苦难,重新定义为自然法则的必然结果。

贫困不再是工厂主压榨工人的后果,而是穷人自己“生得太多”的惩罚。这样一来,济贫法就成了“鼓励懒惰和繁殖”的恶法,必须废除;提高工资只会刺激生育,加剧未来的灾难。

实践后果:制度性冷血的理论外衣

马尔萨斯主义迅速从理论走向政策:

1834年英国《新济贫法》:废除了旧有的现金和实物救济,代之以条件极其严苛的“习艺所”。进入习艺所的家庭会被强制拆散,食物粗劣,劳动繁重,其目的就是“威慑”穷人,让他们宁愿饿死也不愿求助。

1845—1852年爱尔兰大饥荒:马铃薯歉收导致大规模饥荒,作为宗主国的英国,本有能力提供援助,但受马尔萨斯思想影响的官员们却认为这是“上帝对过剩人口的清理”。他们坚持自由贸易原则,甚至继续从爱尔兰出口粮食,最终导致约100万人死亡,200万人流亡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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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地饥荒:在印度、非洲等地,殖民当局常以“市场规律”和“财政平衡”为由,拒绝在饥荒时期干预粮食市场,造成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

马尔萨斯主义的危害,在于它用一种冰冷的、貌似客观的数学逻辑,掩盖了背后赤裸裸的阶级利益和种族偏见。它将社会问题去政治化、去道德化,使统治者得以心安理得地袖手旁观。

当代回响:新马尔萨斯主义的幽灵

尽管马尔萨斯的具体预测已被现代农业技术证伪,但其思想内核:将贫困归咎于受害者,依然阴魂不散。

20世纪60年代,保罗·埃利希的《人口爆炸》再次引发全球对“人口过剩”的恐慌,其矛头直指亚非拉发展中国家。

国际金融机构常以此为由,要求受援国将有限的资源用于“计划生育”而非教育和医疗。

在今天的美国,右翼政客依然习惯于指责穷人“依赖福利”“不愿工作”,仿佛他们的困境完全是个人选择的结果。

这种话语,正是马尔萨斯主义在当代的变体。它成功地将公众的注意力从财富分配不公这一核心问题上转移开,转而聚焦于穷人的“道德缺陷”,从而维护了现有权力结构的稳定。

第五章  优生学:从人口控制到生物筛选的“科学”跃迁

如果说马尔萨斯主义只是将穷人视为“负担”,那么,“优生学”则试图通过“科学”手段,主动干预人类的繁衍过程,以“改良人种”、提升“国民素质”。

“优生学”的出现,标志着西方的排他性逻辑从被动接受自然淘汰,转向主动实施人工筛选,是“斩杀线”思想谱系中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

“优生学”的诞生:高尔顿的“天才遗传”迷思

“优生学”一词由英国科学家弗朗西斯·高尔顿于1883年首创,意为“出身良好”。


作为达尔文的表弟,高尔顿深受进化论影响。他在研究英国杰出人物的家谱后,得出结论:天赋和才能是高度遗传的。

他认为,现代社会的慈善和医疗进步,正在干扰自然选择,导致“劣等”基因泛滥,威胁整个民族的未来。

高尔顿的初衷看似“高尚”——提升人类整体素质。

但他所定义的“优等”与“劣等”,完全基于当时英国上层阶级的价值观: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受过良好教育、拥有财富。而“劣等者”则包括穷人、罪犯、精神病人、残疾人、有色人种等。

制度化实践:从强制绝育到移民限制

优生学思想迅速跨越大西洋,在美国找到了最肥沃的土壤。

20世纪初,美国各州纷纷通过强制绝育法。1907年,印第安纳州成为第一个立法允许对“惯犯、白痴、强奸犯和已定罪的罪犯”进行绝育的州。到1930年代,已有30多个州效仿。

最臭名昭著的案例是1927年美国最高法院的“巴克诉贝尔案”。法官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在判决书中写道:“三代低能儿就够了”,据此,一名被认定为“弱智”的年轻女子卡丽·巴克被强制绝育。据估计,在1970年代之前,美国共有超过6万“不适者”被强制绝育。

与此同时,优生学也成为限制移民的理论依据。1924年《移民法案》大幅削减来自南欧、东欧和亚洲的移民配额,理由是这些“种族”在智力和道德上“劣于”北欧人种。该法案的起草者之一、众议员阿尔伯特·约翰逊公开宣称:“优生学是制定本法案的科学基础”

纳粹德国的“终极实践”与战后反思

纳粹德国将优生学推向了极致。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中多次引用美国的优生学法律,称其为榜样。

1933年,纳粹通过《遗传病后代预防法》,授权对患有精神分裂症、癫痫、亨廷顿舞蹈症等疾病的患者实施强制绝育。到1945年,约有40万德国人因此失去生育能力。

随后,优生学逻辑进一步升级为“T4安乐死计划”,以“仁慈”为名,系统性地杀害了约25万名身体或精神残疾者。这一计划的医生和官僚,正是后来负责管理集中营毒气室的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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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大屠杀的流水线,正是从优生学的手术台开始组装的。

二战后,优生学因与纳粹暴行的紧密联系而声名狼籍。然而,其幽灵并未消失。

20世纪下半叶,一些国家仍以“计划生育”或“人口控制”为名,对少数族裔或贫困群体实施非自愿绝育。其核心逻辑:某些人的生命不值得延续,依然潜伏在社会意识深处。

优生学在思想谱系中的枢纽地位

优生学的关键作用,在于它完成了从社会经济排斥到生物性清除的桥梁搭建:

它继承了马尔萨斯主义对“过剩人口”的恐惧;

它借用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适者生存”话语;

它为种族主义提供了看似“客观”的“科学”分类工具;

它最终为系统性清除铺平了道路。

优生学证明,当一个社会开始用“成本-收益”分析来衡量人的价值时,离“斩杀线”就不远了。

第六章  社会达尔文主义:暴力合法化

如果说优生学提供了“筛选”的技术,那么社会达尔文主义则为其注入了“前进”的动力。

1859年,查尔斯·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提出了生物进化论,核心是“自然选择、适者生存”。这一理论很快被英国哲学家斯宾塞等人挪用到社会领域,形成了“社会达尔文主义”。


形成过程:从生物学到社会学

斯宾塞认为,人类社会与生物界一样,也遵循“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法则。

他宣称,慈善、济贫、劳工保护等政策都是“逆向选择”,会保护“不适者”,削弱整个种族的竞争力。

真正的社会进步,应该让市场竞争自由发挥作用,让强者胜出,弱者被淘汰。

斯宾塞的理论迅速与当时盛行的自由放任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合流。

资本家们欣喜地发现,他们对工人的残酷剥削,不再是贪婪的表现,而是推动社会进化的“必要之恶”。

帝国主义者们则宣称,白人对有色人种的征服,不是野蛮的侵略,而是“高等文明”对“低等文明”的“引导”和“提升”。

实践后果:全球范围的种族清洗

社会达尔文主义为19世纪后期美国清除原住民提供了思想武器。

在西进运动中,美国政府对原住民的政策从迁移逐步转向军事歼灭与文化灭绝,当时有军官宣称“只有死掉的印第安人才是好印第安人”。

强制寄宿学校制度则通过剥夺原住民儿童的语言与文化,将其“原始文化”必须被“先进文明”取代的观念付诸实践。

而野牛灭绝计划通过大规模屠杀野牛来摧毁原住民生计的做法,也与社会达尔文主义“切断不适者资源链”的逻辑高度契合。

与此同时,社会达尔文主义也在全球其他地区催生暴行:

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以“人道主义”和“文明使命”为名,建立了刚果自由邦(1885—1908年)。他实行残酷的橡胶配额制,未完成任务的村民会被砍手甚至处死。据估计,在其统治的20多年间,刚果人口减少了1000万,占总人口的一半。

第二次布尔战争中,英国为镇压南非布尔人游击队,建立世界上首批现代集中营,关押20万布尔平民和黑人劳工,死亡率高达25%。英国媒体辩称:“这是为了加速不列颠文明在非洲的胜利。”

希特勒深受“优生学”和社会达尔文主义影响,将犹太人、吉普赛人、斯拉夫人等视为“劣等种族”和“寄生虫”。他推行“T4安乐死计划”杀害残疾人、遗传病患者等“社会负担”,建立集中营系统性地灭绝犹太人,造成600万犹太人死亡。

社会达尔文主义完成了“斩杀线”思想谱系中最致命的一跃:它将经济排斥和社会歧视,升级为生物清除。它用“科学”和“进步”的外衣,为历史上最野蛮的暴行提供了合法性。

为强权辩护的反人类思想

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根本错误,在于混淆了描述性的生物学规律与规范性的社会伦理。

自然界的“适者生存”是一个无目的、无价值判断的过程。但人类社会是有道德、有法律、有互助传统的共同体。将自然界弱肉强食的法则直接套用于人类社会,不仅是逻辑错误,更是道德沦丧。

更重要的是,它所定义的“适者”往往是权力的暂时拥有者,而非真正对文明有贡献的人。

在殖民者眼中,“适者”是手持枪炮的白人;

在资本家眼中,“适者”是积累最多财富的寡头。

这种定义,完全忽视了合作、同情、创造等人类独有的高贵品质。社会达尔文主义,本质上是一种为强权辩护的反文明思想。

第七章  种族主义的制度化:从生物学分类到文明等级论

社会达尔文主义为种族主义提供了“科学”依据,而种族主义则反过来为其提供了具体的实施对象。

种族主义并非人类社会的固有现象,而是近代西方为服务殖民扩张而系统建构出来的一套意识形态。

“科学种族主义”的兴起

18世纪,瑞典生物学家林奈在其《自然系统》中,首次将人类划分为四个“种族”:欧洲白人(理智、守法)、美洲红种人(顽固、易怒)、亚洲黄种人(忧郁、贪婪)、非洲黑人(懒惰、随意)。


此后,德国学者布卢门巴赫增加了“马来人种”,并创造了“高加索人种”一词来指代白人。

19世纪,随着颅骨测量学的兴起,种族主义获得了更“精确”的“证据”。

学者们声称,白人的脑容量最大,因此智力最高;黑人的脑容量最小,因此智力最低。这些研究今天看来荒谬绝伦,但在当时却被奉为科学真理。

制度化实践

这些“科学”理论直接服务于现实的压迫制度:

美国吉姆·克劳法(1876—1965年):在南北战争后,南方各州通过一系列法律,在教育、交通、住房等领域实行严格的种族隔离,剥夺黑人的公民权利。

纳粹种族法:1935年的《纽伦堡法案》禁止犹太人与德意志人通婚,并剥夺其公民身份,为大屠杀铺平了道路。

二战后,生物种族主义因纳粹暴行而声名狼籍。然而,它很快以新的形式复活。

当代变体:文化种族主义与结构性歧视

文化种族主义:以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为代表,宣称儒家文明和伊斯兰文明本质上具有侵略性,且与西方自由民主制度不相容。这种论调将文化差异本质化、永久化,为遏制中国、打压穆斯林世界提供了理论依据。


结构性种族主义:美国虽然在法律上废除了种族隔离,但通过住房政策、教育投入不均、司法量刑差异等系统性壁垒,白人优势地位依然被维持。

国际双标:2022年乌克兰危机爆发后,西方媒体称乌克兰难民为“聪明、受过教育的文明人”,而此前对叙利亚、阿富汗难民的描述则是“洪水猛兽”。这种赤裸裸的双标,暴露了其种族主义底色。

种族主义的核心逻辑,是拒绝承认别人的平等主体性。它不允许别人通过努力改变自身命运,只允许其被同化、被清除或被永久隔离在边缘地带。

这种思维,正是西方对华战略焦虑的深层根源:一个非西方、非白人的文明,竟然能凭借自身力量实现全面复兴,这对“白人优越论”构成了根本性挑战。

第八章  “斩杀线”的逻辑集成与全球实践

至此,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斩杀线”是如何从上述思想谱系中自然生长出来的。它不是某项政策的失误,而是一整套操作系统。

思想谱系的完整闭环

让我们回顾这条完整的逻辑链条:

奴隶贸易→奠定种族化排他原型;

国家观窄化→将非我族类视为威胁;

契约论精英化→只承认“合格公民”;

马尔萨斯人口论→将贫困归咎于个人;

优生学→提供“科学”工具筛选“劣等者”;

社会达尔文主义→暴力淘汰低等民族和“社会负担”;

种族主义→完成身份固化,划定“可清除”群体。

这个闭环,从思想到制度,从国内到国际,构成了一个自我强化的排他系统。

国内“斩杀线”:冗余人口的制造

在美国国内,“斩杀线”表现为一套精密的、相互嵌套的排斥机制:

在经济层面,“斩杀线”通过债务陷阱和就业不稳定性实现排斥。系统通过信用卡、学生贷款、车贷等工具鼓励民众借贷消费,使其终身被绑定在债务链条上。同时,“随意雇佣制”让失业变得轻易且突然,而薄弱的社会保障网意味着一次失业就可能迅速触发连锁崩溃。

在医疗层面,商业化的医疗体系使得医疗费用极其昂贵,一场急病、一次叫救护车都可能产生天价账单,成为压垮家庭财务的直接原因。高额的保险自付额和拒赔陷阱,使得即使有保险也难言安全。在美国,医疗债务是导致个人破产的首要原因。

在社会层面,信用评分系统构成了一种新型的阶级壁垒。一次债务违约就会导致信用评分骤降,而信用记录直接关联到租房、求职、贷款等基本生存资格,形成“越穷越难翻身”的死循环。这种信用系统实质上是一种新型的社会排斥工具。

在空间层面, 中产阶级化过程系统性地将低收入群体驱逐出城市中心。房地产投机和城市开发项目使低收入社区被系统性清除,居民被迫迁往缺乏就业机会和公共服务的边缘地区。这种空间排斥进一步加剧了社会不平等。

在司法层面,轻罪重罚,监狱工业复合体将囚犯变为廉价劳动力,形成“现代奴隶制”。

这套系统的核心逻辑是:只有能为资本增值做出直接贡献的人,才配享有完整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其余人,要么被规训成合格的劳动力,要么被放逐到社会边缘,成为统计学上的“噪声”。

国际“斩杀线”:可牺牲民族的围剿

在国际层面,这套逻辑被放大为全球战略:

科技封锁:对华为、中芯国际等企业的芯片禁令,旨在扼杀中国在高科技领域的自主能力,将其永远锁定在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

金融武器化:利用美元霸权,通过SWIFT系统制裁、长臂管辖等手段,对战略对手进行经济绞杀。

安全陷阱:在台海、南海煽动代理人冲突,企图将中国拖入“修昔底德陷阱”,消耗其国力。

舆论抹黑:通过“债务陷阱”“强迫劳动”等谎言,构建对华负面叙事,孤立中国。

美国最想“斩杀”的,不是某个具体目标,而是中国作为文明型国家的成功范式。

这个范式证明:现代化可以不靠殖民掠夺;发展可以不以牺牲环境和劳工权益为代价;安全可以不靠军事同盟和霸权压制;治理可以不照搬西式民主,而依靠自身的制度创新。

这种成功,直接动摇了西方“历史终结论”的根基,因此必须被“斩杀”。

第九章  我们走出了一条不一样但更可持续的道路

面对西方这套排他性逻辑,中国选择了截然不同的路径。这条路径植根于五千年文明传统,又在现代实践中不断创新,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包容性。

中国拒绝“一族一国”的狭隘模型,坚持“大一统”的文明共同体理念。通过民族区域自治、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等政策,实现了56个民族的共同繁荣。这种“多元一体”的格局,避免了西方民族国家常见的分裂风险,为长治久安奠定了基础。

中国将“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通过史无前例的脱贫攻坚战,使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建成覆盖14亿人的世界最大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这种发展模式,拒绝将人分为“有用”与“冗余”,体现了深厚的民本思想。

中国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通过“一带一路”倡议,为沿线国家带来基础设施、就业和经济增长,而非债务陷阱。在气候变化、疫情防控等全球性挑战面前,中国始终是积极的贡献者,而非甩锅者。

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国防政策始终是防御性的。自1949年以来,中国从未主动挑起过一场战争。郑和下西洋,船队所到之处,带去的是丝绸、瓷器和友谊,而非殖民与掠夺。这种安全观,与西方的霸权稳定论形成鲜明对比。

这条道路或许在短期内不如西方模式“高效”,但从长远看,它更具韧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它不靠制造别人的苦难来成就自身,而是通过合作与共生实现共同安全。

第十章  祝美国好运

我们无意与美国为敌。但若美国执意将中国视为“必须斩杀”的对手,那它终将发现:

中国不是苏联,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根基和强大的社会凝聚力,不会因外部压力而崩溃;

中国不是日本,拥有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巨大的国内市场,不会在经济打压下屈服;

中国更不是那些被“颜色革命”颠覆的小国,有着清醒的战略定力和制度自信。

美国若继续沉迷于“斩杀”逻辑,终将被自己的恐惧反噬:内政失序、社会撕裂、盟友离心、霸权衰落——这些不是诅咒,而是历史规律。

正如马丁·雅克所言:“西方最大的误判,是以民族国家的框架去理解一个文明型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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